電力鑒定公司分享案情:
2018年9月16日,山東省某開發有限公司與某地源熱泵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由地源熱泵公司負責房地產公司辦公樓水熱泵中央空調系統的設計安裝和施工。工程完工后,房地產公司經運行后認為該設備耗電量過高,不符合質量設計要求,拒付剩余工程款,地源熱泵公司提起民事給付之訴訟。山東省某區人民法院在審理本案的過程中,委托陜西電力司法鑒定中心對該辦公樓水熱泵中央空調系統的耗電量進行司法鑒定。
鑒定經過:
2018年9月24日,鑒定中心的鑒定人員和鑒定專家親赴某辦公樓中央空調設備現場開展司法鑒定工作。在委托方和各方當事人均在場的情況下開展了如下鑒定工作:
一、對涉案的有關單位及人員進行調查;
二、對涉案事故現場及故障點進行勘查勘驗
三、查閱涉案有關原始記錄及資料;
四、對涉案現場進行耗電量測試
鑒定分析:
一、現場情況:涉案的電能計量方式為低供低計方式,無電壓互感器,經電流互感器測量電流。電能表于2013年12月更換為新的表計,某房地產公司感覺此前的電能表電量較大,故將此前的表計更換為現在的表計,更換后的表計經XX市XX區計量檢定測試所檢定為合格表計。電能表為:某集團儀器儀表有限公司制造的三相四線電子式電能表,型號為:DTS607型,等級為1級,3×220/380V,3×1.5(6)A,50HZ3200imp/kW·h編號為:091320096192,出廠日期為2013年;電流互感器為:某集團儀器儀表有限公司制造,0.5級,電流比為100/5A,型號為:LMZJ1-0.5,計量裝置的變比為20倍。
二、現場測試:鑒定中心司法鑒定人及專家對現場的耗電量進行了兩次現場測量:分別于2015年9月24日10:24和16:46各進行了一次測量,測試數據見表1和表2?,F場測試條件為:上午測試時樓宇3層房間的空調部分關閉,樓宇1層和2層房間的空調全部開啟,當時的室內溫度為25.5攝氏度;下午測試時為樓宇3層房間的空調全部關閉,樓宇1層和2層房間的空調全部開啟。
現場測量的標準表為某電力設備有限公司的智能電能表校驗儀,等級為0.05級,該標準表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
由于上午測試的是互感器二次側的有功功率,故應換算至互感器一次側有功功率,實際的有功功率應為:580.7W×20倍≈11.61kW。下午測試的是互感器一次側的實際功率,從表2中可以看出實際總有功功率為:11.65kW,兩次測量的功率相差不大,故選取上午的測試結果(11.61kW)進行計算。
每天工作時間按照24小時/每天計算,每個制冷季運行時間按照120天/季計算,制冷裝置每天的負荷率按照0.7計算,總制冷面積按照700m2計算,則:
每天的耗電量=有功功率×工作時間×負荷率
=11.61(kW)×24(h/d)×0.7
≈195.05(kW·h/d)
每個制冷季的總電量=每天的耗電量×制冷季時間
=195.05(kW·h/d)×120(d)
=23406(kW·h)
每個制冷季每平米電量=每個制冷季總電量÷總面積
=23406(kW·h)÷700m2
≈33.44(kW·h/m2)
鑒定結論:
辦公樓水熱泵中央空調系統在夏季時:
每天耗電量為:195.05(kW·h);
每個制冷季(120天)耗電量為:23406(kW·h);
每個制冷季每平方米耗電量為:33.44(kW·h)。
由于各種數據測定符合技術要求,各方未提出異議,為當事人訴爭的解決提供了可靠的依據。此案進一步證明,電力司法鑒定,不但可以為法律糾紛提供真實、客觀的可視證據,而且還可以提供人看不見的科學依據。
評析:
本案是有關辦公樓中央空調系統耗電量計算司法鑒定案。
2018年9月16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地源熱泵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了《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由某地源熱泵有限公司承包某房地產公司的辦公樓水熱泵中央空調系統的設計安裝施工。該項工程完工后,房地產公司認為中央空調系統的設備耗電量過高,不符合約定的質量設計要求,拒付剩余工程款。某地源熱泵有限公司遂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被告房地產公司給付拖欠的剩余工程款。區人民法院在審理本案的過程中,委托陜西電力司法鑒定中心對某房地產公司辦公樓水熱泵中央空調系統的耗電量進行司法鑒定。
鑒定中心接受委托后,指派司法鑒定人員和司法鑒定專家赴某辦公樓中央空調設備現場開展司法鑒定工作。在委托方和各方當事人均在場的情況下,司法鑒定人員和司法鑒定專家對涉案的有關單位及人員進行了調查;查閱了涉案有關原始記錄及資料;并在涉案現場對辦公樓水熱泵中央空調系統的耗電量進行了現場測試。
經查,該辦公樓水熱泵中央空調系統的電能計量方式為低供低計方式,無電壓互感器,經電流互感器測量電流。電能表于2013年12月更換為新的表計后,房地產公司感覺比此前的電能表所使用的電量大,故又將表計更換為現在的表計。更換后的表計經該區計量檢定測試所檢定為合格表計。電能表是某儀器儀表有限公司制造的三相四線電子式電能表,型號為DTS607型,等級為1級,3×220/380V,3×1.5(6)A,50HZ3200imp/kW·h,編號為091320096192,出廠日期為2013年;電流互感器也是該儀器儀表有限公司所制造,0.5級,電流比為100/5A,型號為LMZJ1-0.5,計量裝置的變比為20倍。
經鑒定中心司法鑒定人及司法鑒定專家對房地產公司辦公樓水熱泵中央空調系統的耗電量進行現場測試,第一次測試時間為2018年9月24日上午10點24分,第二次測試時間為2018年9月24日下午16點46分,現場測試條件為:上午測試時樓宇3層房間的空調部分關閉,樓宇1層和2層房間的空調全部開啟,當時的室內溫度為25.5攝氏度;下午測試時為樓宇3層房間的空調全部關閉,樓宇1層和2層房間的空調全部開啟。
現場測量的標準表為某電力設備有限公司的智能電能表校驗儀,等級為0.05級,該標準表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上午測試的是互感器二次側的有功功率,故應換算至互感器一次側有功功率,實際的有功功率應為:580.7W×20倍≈11.61kW。下午測試的是互感器一次側的實際功率,實際總有功功率為:11.65kW,兩次測量的功率相差不大。
每天工作時間按照24小時/每天計算,每個制冷季運行時間按照120天/季計算,制冷裝置每天的負荷率按照0.7計算,總制冷面積按照700m2計算,則:每天的耗電量=有功功率×工作時間×負荷率=11.61(kW)×24(h/d)×0.7≈195.05(kW·h/d);每個制冷季的總電量=每天的耗電量×制冷季時間=195.05(kW·h/d)×120(d)=23406(kW·h)每個制冷季每平米電量=每個制冷季總電量÷總面積=23406(kW·h)÷700m2≈33.44(kW·h/m2)。
鑒定中心的最終鑒定結論是:房地產開發公司辦公樓水熱泵中央空調系統在夏季時:每天耗電量為:195.05(kW·h);每個制冷季(120天)耗電量為:23406(kW·h);每個制冷季每平方米耗電量為:33.44(kW·h)。由于各種數據測定符合技術要求,各方未提出異議,為當事人訴爭的解決提供了可靠依據。此案進一步證明,電力司法鑒定,不但可以為法律糾紛提供真實、客觀的可視證據,而且還可以提供人看不見的科學證據。
上一條: 電力檢測公司分享某縣1.25火災事故中致“電線過流”原因鑒定案
下一條: 無